關于發布《<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高端航運服務業專項扶持資金實施細則>申報指南》的通知
信息來源:市前海管理局
根據《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高端航運服務業專項扶持資金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中的各項要求,為做好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高端航運服務業專項扶持申報工作,現制定申報指南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0年12月23日-2021年1月13日
二、申報主體
符合《實施細則》第六條認定條件的企業和機構。
三、申報方式
采用微信預約和現場受理相結合的方式,由申請單位從前海門戶網站下載獲取《高端航運服務業專項扶持資金申請書》及其他格式材料,通過“前海e站通服務中心”微信小程序提前完成網上預約,預約成功后按時至深圳市南山區前灣一路19號前海管理局綜合辦公樓e站通服務大廳現場取號并辦理業務。
四、申報須知
(一)所有材料按申報材料列表順序排列(涉及海員資料的,請按海員清單順序將同一海員的資料成套排列,其他資料仍按申報材料列表順序排列),在受理期內提供至我局。
(二)紙質版請用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單份膠裝冊(不能裝訂)并務必編制目錄索引和頁碼,一式兩份。
(三)電子版請提供刻錄光盤,并于光盤上標記公司名稱及刻錄日期。
(四)同一家企業申請多個項目涉及的重疊性材料僅提交一份即可。
五、申報材料
(一)基礎申報標準
序號 |
項目名稱 |
政策條款 |
1 |
落戶扶持 |
實際開展船舶檢驗、船舶交易、國際船舶管理、船舶融資租賃、客貨船運輸、租船運輸、運費期貨交易、海洋工程、船舶代理、航運保險、海事法律、海員培訓和外派等相關業務一年以上的機構和企業,按以下標準給予扶持: (一)上一年度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上,且在前海直接經濟貢獻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落戶扶持。 (二)上一年度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上,且在前海直接經濟貢獻在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落戶扶持。 (三)上一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且在前海直接經濟貢獻在10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給予200萬元一次性落戶扶持。 (四)上一年度營業收入2億元以上,且在前海直接經濟貢獻在2000萬元以上的,給予300萬元一次性落戶扶持。 |
2 |
國際船舶登記扶持 |
符合以下條件的機構和企業,予以國際船舶登記扶持: (一)對登記為“中國前海”、“中國深圳”船籍港的國際船舶,一次性給予70元/總噸的補貼,同一船舶只能享受一次注冊扶持。 (二)對登記為“中國前海”、“中國深圳”船籍港的國際船舶進行抵押權登記的,給予債權數額2%的補貼,同一船舶只能享受一次抵押登記補貼,單船抵押登記補貼不超過200萬元。 |
3 |
國際船舶管理扶持 |
符合以下條件的機構和企業,以上一年度實際管理的國際船舶總噸,按10元/總噸標準予以國際船舶管理扶持,每家企業每年可享受該項扶持資金年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一)取得船旗國主管機關或船旗國主管機關認可的船級社(限國際船級社協會成員)發放的符合證明。 (二)管理的國際船舶應取得船旗國主管機關或船旗國主管機關認可的船級社(限國際船級社協會成員)發放的船舶安全管理證書。 (三)管理的國際船舶應取得船舶安全管理證書3個月以上。 |
4 |
船舶交易扶持 |
上一年度對通過前海航運交易平臺進行交易并結算的船舶,按其成交價格0.1%對交易平臺給予補貼,同一艘船舶只能享受一次交易補貼,每家航運交易平臺享受該項扶持資金年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具體標準如下: (一)國內內河船舶不超過5000元/艘。 (二)國內沿海船舶不超過1萬元/艘。 (三)國際船舶不超過10萬元/艘。 |
5 |
海員培訓扶持 |
對上一年度支持海員(不包括沿海航區)參加培訓的航運服務企業給予海員培訓扶持,每家企業享受該項扶持資金年度最高不超過600萬元: (一)海員(不包括沿海航區)參加適任培訓及其知識更新培訓,在本細則有效期內取得海事管理機構辦法的適任證書,按2000元/人的標準對其所在企業予以扶持。 (二)海員(不包括沿海航區)參加專業培訓、特殊培訓及其知識更新培訓,在本細則有效期內取得海事管理機構頒發的合格證書,按300元/人的標準對其所在企業予以扶持。 |
6 |
海員外派扶持 |
對上一年度開展海員外派業務的取得海事管理機構許可的海員外派資質的航運服務企業,按1000元/人次標準對航運企業予以扶持。每家企業享受該項扶持資金年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且同一海員每年最多享受兩次外派扶持(即該年度具備兩次外派情形時給予兩次扶持);同一海員外派在船跨年度且超過六個月的,可享受兩次年度扶持。 |
7 |
航運人才扶持 |
對符合以下條件的個人,給予航運人才扶持: (一)對在2018年1月1日后,且在與前海航運服務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期內首次取得無限航區一等船長、輪機長適任證書和A類注冊驗船師證書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扶持。 (二)上一年度在前海直接經濟貢獻3萬元以上的航運人才,按照《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人才發展引導專項資金實施細則(試行)》(深前海規【2018】1號)相關規定給予扶持。 |
8 |
綠色航運扶持 |
對上一年度船舶靠泊前海蛇口自貿片區港口間積極使用岸電的航運企業給予補貼。參照《深圳市綠色低碳港口建設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深人環規【2017】3號)和《深圳市綠色低碳港口建設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深交規【2018】5號)補貼政策給予1:1的配套資金補貼,兩項補貼總額不超過使用岸電電費的100%。 |
(二)根據申報的項目類型選擇提交以下材料:
1.落戶扶持
【支持對象】
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在前海合作區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申報條件】
(1)工商注冊地和稅務征管關系在前海合作區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本條所稱非法人組織是指航運(服務)企業總部專屬經營機構、總部分支機構和合伙企業(含普通合伙企業、特殊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2)自申請本細則規定的扶持資金起,前五年內無刑事犯罪記錄(設立未滿五年的,自設立后無上述情況);前三年內無行政處罰記錄或未決及未整改完畢的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設立未滿三年的,自設立后無上述情況)。
(3)未被列入市場和質量監管部門公布的經營異常名錄。
(4)未被海事管理機構列為重點跟蹤航運公司。
【申請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要求 |
1 |
高端航運服務業專項扶持資金申請書 |
下載附件填寫、打印后蓋章 |
2 |
承諾函(承諾對相關扶持政策及約定已知悉,承諾提交材料真實性,承諾自獲得扶持后5年內工商注冊地不得遷離前海合作區) |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
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多頁需蓋騎縫公章 |
4 |
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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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
|
6 |
公司委托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委托時) |
|
7 |
上一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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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稅務機關出具的納稅材料(納稅額不得為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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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至少提供一個與船舶檢驗、船舶交易、國際船舶管理、船舶融資租賃、客貨船運輸、租船運輸、運費期貨交易、海洋工程、船舶代理、航運保險、海事法律、海員培訓和外派等業務相關的合同及對應發票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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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企業信用信息資料(登陸信用中國(深圳前海蛇口,網址:http://qhsk.sz.gov.cn/qhcredit/Home/HIndex)或信用中國網或各省市地方信用官網進行查詢)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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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前海管理局認為需提供的其它有關材料 |
2.國際船舶登記扶持
【支持對象】
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在前海合作區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非注冊在前海合作區的企業和機構,符合本項申報條件的,可以享受相應扶持。
【申報條件】
(1)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本條所稱非法人組織是指航運(服務)企業總部專屬經營機構、總部分支機構和合伙企業(含普通合伙企業、特殊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2)自申請本細則規定的扶持資金起,前五年內無刑事犯罪記錄(設立未滿五年的,自設立后無上述情況);前三年內無行政處罰記錄或未決及未整改完畢的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設立未滿三年的,自設立后無上述情況)。
(3)未被列入市場和質量監管部門公布的經營異常名錄。
(4)未被海事管理機構列為重點跟蹤航運公司、重點跟蹤船舶。
【申請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要求 |
1 |
高端航運服務業專項扶持資金申請書 |
下載附件填寫、打印后蓋章 |
2 |
承諾函(承諾對相關扶持政策及約定已知悉,承諾提交材料真實性,承諾自獲得扶持后5年內不得變更登記船籍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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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復印件 |
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多頁需蓋騎縫公章 |
4 |
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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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司委托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委托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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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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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船舶國籍證書》(中英文版)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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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船舶抵押權登記證書》復印件(適用于申請船舶抵押權登記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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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企業信用信息資料(登陸信用中國(深圳前海蛇口,網址:http://qhsk.sz.gov.cn/qhcredit/Home/HIndex)或信用中國網或各省市地方信用官網進行查詢)打印 |
3.國際船舶管理扶持
【支持對象】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在前海合作區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申報條件】
(1)工商注冊地和稅務征管關系在前海合作區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本條所稱非法人組織是指航運(服務)企業總部專屬經營機構、總部分支機構和合伙企業(含普通合伙企業、特殊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2)自申請本細則規定的扶持資金起,前五年內無刑事犯罪記錄(設立未滿五年的,自設立后無上述情況);前三年內無行政處罰記錄或未決及未整改完畢的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設立未滿三年的,自設立后無上述情況)。
(3)未被列入市場和質量監管部門公布的經營異常名錄。
(4)未被海事管理機構列為重點跟蹤航運公司、重點跟蹤船舶。
【申請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要求 |
1 |
高端航運服務業專項扶持資金申請書 |
下載附件填寫、打印后蓋章 |
2 |
承諾函(承諾對相關扶持政策及約定已知悉,承諾提交材料真實性,承諾自獲得扶持后5年內工商注冊地不得遷離前海合作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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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國際船舶管理清單(加蓋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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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復印件 |
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多頁需蓋騎縫公章 |
5 |
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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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司委托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委托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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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船旗國主管機關或船旗國主管機關單位認可的船級社(限國際船級社協會成員)發放的符合證明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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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船舶安全管理證書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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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船舶國籍證書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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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企業信用信息資料(登陸信用中國(深圳前海蛇口,網址:http://qhsk.sz.gov.cn/qhcredit/Home/HIndex)或信用中國網或各省市地方信用官網進行查詢)打印 |
4.船舶交易扶持
【支持對象】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在前海合作區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申報條件】
(1)工商注冊地和稅務征管關系在前海合作區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本條所稱非法人組織是指航運(服務)企業總部專屬經營機構、總部分支機構和合伙企業(含普通合伙企業、特殊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2)自申請本細則規定的扶持資金起,前五年內無刑事犯罪記錄(設立未滿五年的,自設立后無上述情況);前三年內無行政處罰記錄或未決及未整改完畢的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設立未滿三年的,自設立后無上述情況)。
(3)未被列入市場和質量監管部門公布的經營異常名錄。
(4)未被海事管理機構列為重點跟蹤航運公司、重點跟蹤船舶。
【申請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要求 |
1 |
高端航運服務業專項扶持資金申請書 |
下載附件填寫、打印后蓋章 |
2 |
承諾函(承諾對相關扶持政策及約定已知悉,承諾提交材料真實性,承諾自獲得扶持后5年內工商注冊地不得遷離前海合作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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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復印件 |
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多頁需蓋騎縫公章 |
4 |
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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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司委托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委托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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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船舶交易合同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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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航運交易平臺開具的船舶交易發票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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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船舶新登記的所有權證書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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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船舶買賣憑證、船舶交接文件等確認船舶交易真實性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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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企業信用信息資料(登陸信用中國(深圳前海蛇口,網址:http://qhsk.sz.gov.cn/qhcredit/Home/HIndex)或信用中國網或各省市地方信用官網進行查詢)打印 |
5.海員培訓扶持
【支持對象】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在前海合作區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申報條件】
(1)工商注冊地和稅務征管關系在前海合作區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本條所稱非法人組織是指航運(服務)企業總部專屬經營機構、總部分支機構和合伙企業(含普通合伙企業、特殊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2)自申請本細則規定的扶持資金起,前五年內無刑事犯罪記錄(設立未滿五年的,自設立后無上述情況);前三年內無行政處罰記錄或未決及未整改完畢的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設立未滿三年的,自設立后無上述情況)。
(3)未被列入市場和質量監管部門公布的經營異常名錄。
(4)未被海事管理機構列為重點跟蹤航運公司。
【申請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要求 |
1 |
高端航運服務業專項扶持資金申請書 |
下載附件填寫、打印后蓋章 |
2 |
承諾函(承諾對相關扶持政策及約定已知悉,承諾提交材料真實性,承諾自獲得扶持后5年內工商注冊地不得遷離前海合作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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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參加培訓海員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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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復印件 |
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多頁需蓋騎縫公章 |
5 |
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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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司委托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委托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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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海員服務機構資質或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如分支機構使用總公司資質證書,需提供總公司與分支機構關系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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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海員與在前海注冊的航運服務企業簽訂的,申請時尚在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或上船協議(船員勞務中介協議書、勞務協議等)相關協議復印件(須載明簽訂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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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船員服務簿復印件(主頁、分附頁、注冊類別頁等關鍵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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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培訓考試合格成績系統查詢記錄或適任證書、合格證書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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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企業信用信息資料(登陸信用中國(深圳前海蛇口,網址:http://qhsk.sz.gov.cn/qhcredit/Home/HIndex)或信用中國網或各省市地方信用官網進行查詢)打印 |
6.海員外派扶持
【支持對象】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在前海合作區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申報條件】
(1)工商注冊地和稅務征管關系在前海合作區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本條所稱非法人組織是指航運(服務)企業總部專屬經營機構、總部分支機構和合伙企業(含普通合伙企業、特殊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2)自申請本細則規定的扶持資金起,前五年內無刑事犯罪記錄(設立未滿五年的,自設立后無上述情況);前三年內無行政處罰記錄或未決及未整改完畢的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設立未滿三年的,自設立后無上述情況)。
(3)未被列入市場和質量監管部門公布的經營異常名錄。
(4)未被海事管理機構列為重點跟蹤航運公司。
【申請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要求 |
1 |
高端航運服務業專項扶持資金申請書 |
下載附件填寫、打印后蓋章 |
2 |
承諾函(承諾對相關扶持政策及約定已知悉,承諾提交材料真實性,承諾自獲得扶持后5年內工商注冊地不得遷離前海合作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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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員外派清單(已向海事部門報備的外派海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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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復印件 |
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多頁需蓋騎縫公章 |
5 |
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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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司委托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委托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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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海員外派機構資質的材料(如分支機構使用總公司資質證書,需提供總公司與分支機構關系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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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船員服務簿復印件(主頁、分附頁、注冊類別頁及船員服務資歷頁等關鍵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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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適任證書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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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外派海員與在前海注冊的航運服務企業簽訂的,申請時尚在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或上船協議(船員勞務中介協議書、勞務協議等)相關協議復印件(須載明簽訂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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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企業信用信息資料(登陸信用中國(深圳前海蛇口,網址:http://qhsk.sz.gov.cn/qhcredit/Home/HIndex)或信用中國網或各省市地方信用官網進行查詢)打印 |
7.航運人才扶持
【支持對象】
對在2018年1月1日后,在與前海航運服務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期內首次取得無限航區一等船長、輪機長適任證書和A類注冊驗船師證書的航運人才。前海航運服務企業應當是工商注冊地和稅務征管關系在前海合作區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申報條件】
(1)在與前海航運服務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期內首次取得無限航區一等船長、輪機長適任證書和A類注冊驗船師證書的航運人才(由所在單位統一申請)。本條所稱非法人組織是指航運(服務)企業總部專屬經營機構、總部分支機構和合伙企業(含普通合伙企業、特殊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2)所在單位自申請本細則規定的扶持資金起,前五年內無刑事犯罪記錄(設立未滿五年的,自設立后無上述情況);前三年內無行政處罰記錄或未決及未整改完畢的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設立未滿三年的,自設立后無上述情況)。
(3)所在單位未被列入市場和質量監管部門公布的經營異常名錄。
(4)所在單位未被海事管理機構列為重點跟蹤航運公司。
【申請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要求 |
1 |
高端航運服務業專項扶持資金申請書 |
下載附件填寫、打印后蓋章 |
2 |
申請人員清單 |
|
3 |
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復印件 |
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多頁需蓋騎縫公章 |
4 |
公司委托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委托時) |
|
5 |
適任證書或A類注冊驗船師證書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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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申請人身份證(護照等)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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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申請人境內銀行賬戶復印件(須注明開戶行名稱和開戶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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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申請人與在前海注冊的航運服務企業簽訂的,申請時尚在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或上船協議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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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申請人社保繳費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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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申請人所在單位出具的任職時間、任職經歷等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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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企業信用信息資料(登陸信用中國(深圳前海蛇口,網址:http://qhsk.sz.gov.cn/qhcredit/Home/HIndex)或信用中國網或各省市地方信用官網進行查詢)打印 |
8.綠色航運扶持
【支持對象】
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在前海合作區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非注冊在前海合作區的企業和機構,符合本項申報條件的,可以享受相應扶持。
【申報條件】
(1)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本條所稱非法人組織是指航運(服務)企業總部專屬經營機構、總部分支機構和合伙企業(含普通合伙企業、特殊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2)自申請本細則規定的扶持資金起,前五年內無刑事犯罪記錄(設立未滿五年的,自設立后無上述情況);前三年內無行政處罰記錄或未決及未整改完畢的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設立未滿三年的,自設立后無上述情況)。
(3)未被列入市場和質量監管部門公布的經營異常名錄。
(4)未被海事管理機構列為重點跟蹤航運公司。
【申請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要求 |
1 |
高端航運服務業專項扶持資金申請書 |
下載附件填寫、打印后蓋章 |
2 |
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復印件 |
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多頁需蓋騎縫公章 |
3 |
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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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司委托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委托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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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航運企業該年度在前海蛇口自貿片區港口使用岸電船舶的具體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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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深圳市交通運輸委撥付補貼資金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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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企業信用信息資料(登陸信用中國(深圳前海蛇口,網址:http://qhsk.sz.gov.cn/qhcredit/Home/HIndex)或信用中國網或各省市地方信用官網進行查詢)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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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前海管理局認為需提交的其他有關材料 |
六、申報程序
(一)項目申報
采用微信預約和現場受理相結合的方式,由申請單位從前海門戶網站下載獲取《高端航運服務業專項扶持資金申請書》及其他格式材料,通過“前海e站通服務中心”微信小程序提前完成網上預約,預約成功后按時至深圳市南山區前灣一路19號前海管理局綜合辦公樓e站通服務大廳現場取號并辦理業務。
(二)材料受理、核查及補正
前海管理局按批次對申報企業材料是否齊備進行核查。材料不齊備的,通知企業補正。企業應在被告知后的十個自然日內重新提交審核,逾期未提交補正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參與申報。
本批次所有申報企業材料補充齊備后正式受理,由前海管理局會同深圳海事局及第三方審核機構對申報材料按《實施細則》進行核查。正式受理之日以本批次申報時間截至且申報企業全部材料齊備之日為準,在審批期間,申報企業、機構及個人應主動配合審批部門進行相關情況的調查及配合提交補充相關材料(如需)。
(三)復核公示
前海管理局對核查結果進行復核,并將最終結果予以公示5個自然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程序擬定扶持計劃,公告并按規定撥付資金。對公示結果有異議的企業或個人,應當在公示期內向前海管理局提出書面異議。前海管理局應當對異議進行調查核實。
(四)簽訂扶持合同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前海管理局下達資金扶持計劃,與獲認定企業簽訂資金扶持協議。
(五)撥付經費
資金將按協議內容統一撥付。
七、其他事項
(一)本申報指南及其他未盡事宜,由前海管理局負責解釋。
(二)企業在申報、執行總部扶持資金過程中有弄虛作假的、不按規定專款專用的、拒絕配合產業資金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的,前海管理局視情況取消或收回扶持資金,并將該企業錄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和前海相關信用記錄,取消其五年內獲得前海任何形式的產業資金扶持資格,并向市相關部門通報情況。
(三)受理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夢海大道與公館南街交匯處前海深港創新中心C312
咨詢電話:0755-36667507、36667338
八、附則
(一)《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高端航運服務業專項扶持資金實施細則》及《<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高端航運服務業專項扶持資金實施細則>申報指南》由前海管理局負責解釋。《實施細則》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實施細則》中的“上一年度”指的是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除申請第八條“國際船舶登記”及第十三條“航運人才扶持”第一款項目外,所提供的申報證明材料及相關數據均需為此時限內發生的業務及數據。
(三)《實施細則》所稱的“以上”、“不超過”包含本數,“以下”不包含本數。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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